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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岭镇
  发布机构:杨树岭镇 日期:2011-03-30  
一、乡镇概况
杨树岭镇是由原来的许杖子乡和杨树岭镇撤并而成的,位于平泉县东部,地处冀辽边界,距平泉县城20公里,全镇总面积208平方公里,耕地38040.5亩,辖21个行政村和一个社区,共226个居民组、11475户、33055口人。
地理位置优越。锦承铁路、101国道、承朝高速和即将开工的京沈高铁贯穿全境,境内有火车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是联系东北、华北的重要交通要道之一;矿产资源丰富。其中煤炭探明储量4009万吨,同时还有萤石、沸石、方解石、膨润土、金、铁、铅、铜、钼等各类矿藏34种,现已开发17种;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境内有小二型水库2座, 110千伏、35千伏变电站2座,基本满足现有企业的电力供应,移动通讯、网络通信、有线电视覆盖全镇;社会事业协调发展。镇内有杨树岭中心卫生院、魏杖子卫生院、许杖子卫生院三个、敬老院一个、有中学一处、中心小学4处、校点17个。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奚王避暑庄”、辽至元代遗址、平安寺等人文景观和“热河小八景”、石门化石山等地貌奇观魅力凸显;政策环境优良。工商、法庭、移动、电信等县直驻镇机构齐全。发展环境优良,是国家级发展改革试点镇、省级环境优美小城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单位,平泉统筹城乡总体规划中的卫星城镇,在全县“一心四极”产业发展规划中被确定为精细化工产业极点园区。
近几年来,杨树岭镇立足资源、区位、交通、人文四大优势,按照“农业产业富民、工业经济强镇、文化商贸活镇”发展战略和“打造冀辽边界一流优美中心镇”的发展定位,明确了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首要抓园区、核心抓招商、突破抓农业、跨越抓项目的总体思路,力促镇域经济跨越发展,实现了经济强镇目标。目前,全镇呈现出农业产业蓄势待发,工业经济突飞猛进,小城镇建设日新月异的良好发展态势。全镇共有工业企业30家,其中亿元以上企业10家,千万元以上企业20家。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五办: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政法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一所:财经统计所
四站:劳动保障事务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综合服务站
(一)杨树岭镇党政办公室
1、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综合、整理、反馈全镇工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总结、推广新经验,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当好镇领导的参谋助手。协助领导处理和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协调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督导、检查镇内各项规定、决策的贯彻实施和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起草、修改、审核、制发镇内的各类公文、工作总结、汇报、领导讲话等材料。负责全镇行政性收文的承办及各类资料的立卷归档。
4、负责镇内印信管理。
5、承办以镇名义召开会议的会务工作。
6、负责镇来宾、来客的接待服务。
7、负责镇内机关事务、干部值班工作。
8、承办镇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杨树岭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本镇民营经济及开放项目各项经济指标的统计上报及完成工作。
2、负责本镇的开放项目及招商引资工作。
3、负责本镇消费者协会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协调处理。
4、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5、组织实施农业经济发展规划,引导农民调整结构,抓好富民强镇的各项农业重点项目和农村各项工作。
6、负责农村经济、农业、林业等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协调和服务。
7、组织农村科技培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规划并实施扶贫开发项目。
(三)杨树岭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1、贯彻落实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民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村委会群众自治组织,抓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定补工作。
4、负责救灾救济工作,指导生产自救、发放救灾款物,做好困难户临时救济工作和农村“五保户”的五保供养工作。
5、负责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四)杨树岭镇政法办公室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和处理调解重大疑难民间纠纷。
2、围绕民主与法制建设,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
3、开展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6、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8、积极办理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杨树岭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1、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在计生局的指导下,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全员素质,敬业爱岗,忠于职守。
3、为育龄群做好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服务工作,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4、认真钻研业务,脚踏实地的完成各项任务,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大公无私。
5、完成各种计划生育报表、人口变化等情况的填报工作,并完成其它中心工作。
(六)财经统计所
1、负责基础业务工作,包括收益分配统计,化解村级不良债务。
2、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
3、负责村务公开。
4、负责村级筹资管理及村级转移支付资金的核算与管理。
5、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电算化。
6、负责集体资产管理及集体土地承包管理。
7、负责涉农资金及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涉农资金足额发放,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8、负责和指导农村集体财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
9、负责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农民负担方案,协助查处涉农负担案件。
10、负责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和农民负担情况的监测。
11、负责组织财政收入及各项预算外资金的收缴工作。
(七)杨树岭镇劳动保障事务站
1、负责就业工作: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咨询;提供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化服务需求信息。
2、负责再就业工作: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的审核和下岗失业人员管理,协调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
3、负责就业服务:收集和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提供法律咨询;向求职者提供用人单位;向用人单位介绍求职者情况;
4、负责职业培训:提供职业培训信息;动员组织新成长的劳动力参加各类培训;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对失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指导。
5、负责保险:负责做好社会保险的收缴、宣传、解释工作。
6、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辖区内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资格认证和为辖区内企业退休人员提供领取养老资格证明。
7、负责劳动统计调查和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和监督实施。
(八)杨树岭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负责镇所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炮竹等行业的监督。
4、负责本辖区内所属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对矿山企业检查至少每半月一次,其他企业每月至少一次。
5、负责本辖区内停产企业的监管。
6、负责本镇安全生产统计月报工作,每月将上月安全生产情况上报县安全监督管理局。
7、负责本镇事故统计报告工作,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处理善后工作,并按“四不放过”要求对事故进行处理。
8、制定重、特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及时督促所属企事业单位对重大、特大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九)计划生育服务站
1、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
2、承担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3、指导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务。
(十)农业综合服务站
1、负责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完成辖区内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水产相关技术服务和中长期发展的规划。
2、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农业、林业、畜牧、水利、水产、农技等工作。
3、负责农业招商项目的包装、策划、洽谈、落实等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务。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付占兴: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金纯双: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所。
宋长春:党委副书记、政协联络员、工会主席,兼任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主任、督考委主任。主管组织、宣传、统战、基层工会、民族宗教等工作,协调青年、妇联。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政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美丽乡村建设、新民居和中心村建设等方面工作。负责督查考核工作,分管农经站、督考办。
刘尚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负责开放项目、民营经济等工作,协调处理涉企纠纷等稳定工作。
李仁杰:党委委员,政法书记,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信访稳定等方面工作,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协调综治办、法庭、交警中队。
刘宝平:党委委员,政府副镇长,兼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主管农牧业、林业、水利、气象、科技、扶贫开发、移民迁建、国土资源管理、防火、防汛、防疫等方面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办(农业),农业综合服务站,协调信用社、电管站、国土资源所、保险公司。
赵国树:党委委员,组宣部长,兼党政办主任,具体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关心下一代、群众工作、青年、妇联等方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团委、妇联。
陈秀菊: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管党风廉政、纪律检查等方面工作。
管文晋: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护林防火、抗洪抢险、突发事件应急分队队长,主管基层武装、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城镇建设与管理,分管规划所、城管中队、扑火队、应急办。
冯志强:人大副主席,兼综治办主任。协助人大主席抓好人大日常工作,协助政法书记具体抓好信访稳定、民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等,分管综治办、群众工作站。
许春祥:政府副镇长,兼食品安全办主任,主管民政、卫生和计生、文化旅游、教育、爱国卫生、广播电视、食品药品安全、残联、社会保障和农村社区等方面工作。分管计生办、计划生育服务站、社会事务办、文化站、食品安全办,协调中心校、卫生院、广播站。
管立军:政府副镇长,兼经济发展办主任(工业)。主管开放项目、民营经济、商贸物流、物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防治、节能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劳动保障等方面工作,协调市场监管、消协、邮政、电信、网通、移动。分管经济发展办(工业)、项目办、安监站、劳动保障站、地方道路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