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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局
  发布机构:政府办 日期:2015-08-14  

一、农牧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农牧水产业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的发展规划及产业发展相关政策。

(二)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研究提出全县农业发展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三)研究提出大宗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及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四)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执法工作及相关法制宣传教育。

(五)负责组织主管产业产品、无公害、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申报工作。组织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畜禽水产品、农业机械等质量的检测、鉴定。

(六)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农药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实施相关农业科研专项,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开展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引进高新技术成果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十二)参与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负责草原防火工作。

(十三)拟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节水农业。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十四)负责机关及局属各单位的组织人事、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行业管理。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下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财务审计股、项目管理股、生产管理股、法制监察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局直属事业单位16个:平泉县兽医局、平泉县农广校(平泉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平泉县新能源办公室、平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平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平泉县农机监理站(平泉县农机培训学校)、平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平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平泉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平泉县渔政水产站)、平泉县蔬菜技术推广中心、平泉县植保植检站、平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平泉县种子管理站、平泉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平泉县农业环境监测站)、平泉县草原监理监测站(平泉县草原防火办公室)、平泉县农业科技教育服务站、平泉县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乡镇技术推广机构38个,其中:乡镇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19个,乡镇畜牧水产兽医技术推广站19个。

1、办公室

负责本局文件和全局性会议材料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收文的注办;负责党务群团信息、公务内网及门户网站党务版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函件、电话等登记、分发、催办、清退以及公文和函件的保管和销毁;承办提案、议案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公章及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文书档案及电子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全局党务、党风廉政、共青团、工会、武装、妇联、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全局性的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六创”联动、“四大一推一建”、作风建设年等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办督查、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车辆管理、来客招待、安全保卫、值班安排、机关考勤、机关卫生等事务。承办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核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开发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按照有关文件和程序办理各项人事流动、分配等工作;负责干部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负责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负责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县里文化产业相关工作。

2、财务审计股

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有关财务政策;负责全局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所属单位经费收支的使用;负责全局的国有资产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年度预算决算工作。

3、项目管理股

负责农业、畜牧水产业项目和对内对外开放工作;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编制及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项目资金审核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物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监督管理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4、生产管理股

负责拟定农业和畜牧水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负责制定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进度督导、调度工作,负责生产统计和资源普查工作;研究提出农业和畜牧水产业发展有关技术措施,引导农牧业资源合理配置,指导农牧业生产;研究制定有关产业发展决定、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政策文件;负责设施园艺、养殖等主导产业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农牧水产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无公害、绿色食品申报和管理;负责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相关工作。

5、法制监察股

负责组织农牧业普法宣传和农牧业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学习培训,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诉讼代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效能建设、电子政务监察、行风建设、作风建设、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负责综治信访、案件调处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工作。

6、农业机械化管理股

负责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产品结构调整,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负责指导有关设施农业、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保护性耕作和节水农业装备以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等项目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机械化生产活动;负责指导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指导农机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农机培训学校开展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技术推广、农机维修、宣传培训、试验、鉴定、科研及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7、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负责指导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县创建相关工作。

 

(二)局直属事业单位职责

1、平泉县农业科技教育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农牧水产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和队伍建设,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业科技信息工作;负责农牧水产生产信息、气象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产品价格等信息的搜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县委快报、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农牧简报、电子屏等载体的农牧水产信息搜集、上报、发布工作;负责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等媒体农业技术和新闻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平泉农业”网站、“农信通”短信的信息更新、发布和后台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科教、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等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

2、平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参与制定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及实施;落实农业技术、农作物品种的推广计划及相关项目、规划的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发展规划,负责农业技术、农作物品种的专业培训,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县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各乡镇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的业务指导工作;指导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与相关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国内外科研机构开展技术业务合作;负责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咨询、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平泉县蔬菜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蔬菜产业技术指导工作,参与制定全县蔬菜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蔬菜产业结构调整和蔬菜标准化生产;负责优新蔬菜品种、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蔬菜产业的大型调研、项目申报和公共信息服务;负责蔬菜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4、平泉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平泉县渔政水产站)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养殖技术推广工作,参与制定畜牧水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养殖园区规划、设计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及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县畜牧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畜牧水产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全县畜牧业结构调整;负责畜禽无公害产地认证及产品认定工作;负责全县畜禽品种改良、畜禽品种鉴定工作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审核、发放;负责全县水生野生动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物特许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负责畜牧水产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5、平泉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

主要职责:制订全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新产品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机示范推广项目;负责全县农机生产、维修网点、农机保有量使用等信息统计上报;农机械维修点、厂的审批、《河北省农机维修(配件供应)技术合格证》核发及年审;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机市场进行监督检查;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培训、考核、核发。

6、平泉县农机监理站(平泉县农机培训学校)

主要职责:根据农牧业生产需要以及法律法规,对农业机械实施安全监督检查,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负责全县拖拉机检验、检测、核发执照、安全检查及道路外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统计、处理、分析、评估和上报工作;对辖区内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管理,对违章牌证农业机械及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指导农机培训体系建设;承担农机培训机构组织管理、农机成人教育、农机新技术和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

7、平泉县植保植检站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植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植物防灾减灾和社会化服务;负责全县农业有害生物预测、动态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技术开发;负责全县植物检疫登记、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的审批和植物检疫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农药经营许可、农药入市备案登记管理、农药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承担组织植物保护新技术、新农药、新药械的实验、示范、评价和推广工作;负责农业外来物种监控管理工作。

8、平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平泉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职责: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动物及动物产品、水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预案,在县政府的组织下开展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工作;全县动物疫病监测、普查工作,并对动物疫情进行分析;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的管理及重大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监督检查基层畜牧兽医站的动物防疫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平泉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9、平泉县种子管理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制定实施种子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农作物种子(菌种)《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菌种)质量管理、质量监督和标准化管理,新品种区域试验、示范管理和推广工作;依法对农作物种子(菌种)生产和经营市场进行管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负责种子繁育基地、加工等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10、平泉县土壤肥料工作站(平泉县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主要职责:制定全县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工作计划,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与评估,土壤培肥、改良与利用;土壤肥料和节水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研究和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等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经营单位肥料登记备案管理及肥料市场监督管理;协助上级肥料部门做好县域内企业生产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和床土调酸剂等登记管理;推广农业环保技术,农业环境监督、监测,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和全县野生植物品种的普查、登记、保护及外来生物入侵和综合防治。

11、平泉县草原监理监测站(平泉县草原防火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草原法》、《防沙治沙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工作,依法承担全县草原保护的执法工作;负责全县草地资源保护、草地建设和草地管理工作,对草地鼠虫害进行监测与防治;负责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和管理;负责草原项目编制、申报和实施;负责草原等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草原监理监测和草原防火工作,制定、演练草原防火预案,并组织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

12、平泉县兽医局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动物防疫法》、《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乡村兽医管理办法》、《河北省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兽医行业管理、兽医医政管理和兽药饲料行业管理工作。内设兽医管理股、兽药饲料监察股。

兽医管理股职责:负责全县兽医行业和兽医医政管理工作;配合承德市农牧局执业兽医资格认证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动物诊疗许可证》审核、发放和年检工作,组织动物医疗事故鉴定。

兽药饲料监察股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政策。负责《兽药经营许可证》审核、审批和发放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市场准入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协会管理工作。负责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平泉县饲料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13、平泉县新能源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贯彻实施有关新能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全县新能源开发利用规划、计划,申报、上报新能源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新能源的科研、实践、推广和应用工作;审查、监督新能源建设项目专业技术的设计、施工工作;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制定新能源技术和产品地方法规,监督检查新能源产品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新能源的行业管理、业务指导和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组织新能源科技开发、专业培训、知识普及、咨询服务和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乡镇企业和农村生产、生活用能节约的管理工作;农村基建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负责新能源行政执法的管理工作;负责新能源产品登记、发证和年检工作。

14、平泉县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定期对全县农、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产品抽样检测,对全县种子、食用菌菌种、土壤、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检测;负责全县种子、食用菌菌种、土壤、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检测;负责全县动、植物疫病化验室诊断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负责及时上报和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信息;承担企业或个人的委托检测。

15、平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农牧系统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处罚职能;贯彻执行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等方面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化肥、农药、种子、菌种、兽药、饲料行为;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涉及农业、农机、畜牧、兽医、渔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纠纷调解和查处;统一协调动检、植检、农机监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实验、生产、经营等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监管;依法查处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16、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平泉县分校(平泉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的全部职能;面向“三农”开展教育培训、信息服务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全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和中专学历教育、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高等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科技管理人才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培训、农民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三)乡镇技术推广机构

1、乡镇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

工作职责:在县农业、蔬菜、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指导下,负责本乡镇辖区内农业技术、蔬菜技术、农机技术、农作物品种的综合推广工作;为广大农民提供农业、蔬菜、农机、农作物品种和农业信息全方位服务;负责辖区内粮食、蔬菜播种面积、种植品种、产量、农机具数量、动力等生产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登记备案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旱情、灾情调查统计上报;负责辖区内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农业、蔬菜生产统计和生产进度报送工作;协助乡镇做好种植业和设施菜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生产;负责辖区内农作物和蔬菜病虫害防治和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2、乡镇畜牧水产兽医技术推广站

工作职责: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县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指导和监督管理下,负责本乡镇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负责辖区内动物疫情监测、普查工作;承担辖区内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培训、新技术引进、标准化建设和服务工作;辖区内草地检测、草原建设、草地保护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调研、调查和生产统计、登记、建档工作;负责辖区内动物及动物产品价格、饲料价格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协助做好畜牧、水产、草原等项目实施工作;协助乡镇做好畜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生产计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生产工作。

三、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张春满: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
王景臣: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党风廉政、财务、人事、信息宣传、综治、信访、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等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中心、人事编制股。
金宝: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农机管理、农机监理及草原建设与保护、草原防火、草原监理等工作;分管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农机监理站、草原监理站。
郭旭彦: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农广校校长。负责农业科教和农民科技培训等工作;分管农广校、科教站、农牧专家组。
王学:党委委员、兽医局局长。负责农资打假、农业投入品监管、兽医医政、兽药药政、植物检疫以及农业环保等工作;分管兽医局(兽药饲料监察股、兽医管理股)、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土肥站。
袁德华: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农牧渔业生产、开放引资、农业安全生产以及尾矿库包保等工作;分管项目生产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王建新: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中心、乡镇农牧技术推广区域站。
崔玉琦:主任科员。负责法制监察、新能源、防汛、基层基础建设年以及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包保乡镇村等各项临时性工作;分管法制监察股(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新能源办公室。
为便于协调和相互配合,根据工作分工实行AB角负责制,具体为:王景臣与崔玉琦互为AB角;王建新与王学互为AB角;袁德华与金宝互为AB角。
 

 

通讯地址:平泉县榆州中路234号

编:067500

办公室电话:0314-6032601

电子邮箱:PQXNMJ@126.COM

 

 

四、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