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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学生营养餐为什么不走招投标程序
留言内容:   其他地方学生营养餐都有固定标准,公开招投标,为什么平泉没有,有的学校连牛奶都没有
留言者姓名:   胡**
留言时间:   2017-10-23
回复内容:   平泉市教育局 对胡海峰关于“学生营养餐为什么不走招投标程序”的答复 平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精神,所有大宗物品均通过政府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投标。2012年春季起我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严格执行每生每天3元标准,根据《平泉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确定供餐形式为“蛋奶+水果”,在上午大课间由学校统一组织学生食用。我市认真实施大宗物品由政府公开招投标采购的方式。2012年学生饮用奶由北京三元总公司生产的学生奶中标;鸡蛋由平泉富源超市中标;水果由北京春鹏缘果品销售中心中标。2013年,通过招投标,确定北京华汇兴铭商贸有限公司为学生奶、面包、火腿供应商;确定承德广泰商贸有限公司为大米和食用油供应商;确定平泉县平泉镇益民自选商店为面粉供应商;确定平泉县卧龙镇顺发养鸡场为鸡蛋供应商;确定平泉县平泉镇吉宏蔬菜水果店为水果供应商。2014年,通过招投标,确定承德市双桥区承新商品经销处为大米、面粉、食用油供应商;确定北京鑫源冠华商贸有限公司为学生奶、面包、火腿供应商。自2014年秋季开学后,我市学生营养餐全面进入学校食堂供餐。国家将营养餐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天4元,学校食堂参照市疾控中心制定的营养餐食谱为学生提供4元的营养餐。个别学校不足4元的营养餐用牛奶或水果自行调剂。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80所中小学校(其中:中学9所;中心小学43所;校点128个)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32667名。全市有 171 所农村中小学校(含校点)通过学校食堂方式供餐,全市享受学校食堂供餐的农村中小学生32437人,占全市享受营养餐中小学生总数的99.3 %;有9 所偏远校点采取企业供餐(配送学生奶、火腿肠、达利园蛋黄派和小面包),享受企业供餐的学生230人(其中特教中心残疾儿童120人),占全市享受营养餐中小学生总数的 0.7 %。 教育局在因地制宜确定中小学食堂供应范围的同时。建立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省、市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管理系统以市教育局学籍管理平台为准,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实名制学生及用餐情况信息管理系统,如实填报学校信息、班级信息、学生信息、学籍异动信息、学生毕业信息,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次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的行为。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教育支付分中心设立学生营养改善资金专户,实行单独核算,集中支付。 教育局制定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学校建立了学生实名制信息管理制度,学生每天食用后进行实名签字,学校按月统计上报到教育局校安办,再由校安办根据学校实际支出额进行汇总,报请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市财政局领导审批,然后按月进行拨付。 为确保营养餐质量不缩水。学校每周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学校食堂财务支出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等情况予以公示,每月公示营养餐收支情况,接受学校师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现在全市学校食堂的大宗物品(米、面、油)是政府采购办通过招投标,确定为河北军粮专供为大米、面粉、食用油供应商。
回复部门:   教育局
回复时间:   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