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
(一)事项名称 |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 |
(二)设定依据 | 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2001]1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承市政办〔2007〕9号) |
(三)申请条件 |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已参加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四)办理材料 | 县内住院及转院的基础数据 |
(五)办理地点 |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
(六)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七)联系电话 | 6060135 |
(八)办理流程 | 受理: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审核:主管业务负责人复审并按规定结算出补助 审批:窗口负责人进行复审并签批 办结:转财务中心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