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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

 (一)事项名称 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
 (二)设定依据  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政[2001]1号);平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泉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缴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办法的通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承市政办〔2007〕9号)
 (三)申请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已参加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四)办理材料  县内住院及转院的基础数据
 (五)办理地点  行政审批中心三楼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060135
 (八)办理流程  受理:资料是否齐全,数据是否准确 审核:主管业务负责人复审并按规定结算出补助 审批:窗口负责人进行复审并签批 办结:转财务中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