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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河北省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  既往施行过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后相应的组织器官功能异常,导致生活困难或生活不能自理,凭施行的相关手术证明申报
 (四)办理材料  本人凭居民身份证、省市计生委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结果通知书、相关疾病诊断书、病历
 (五)办理地点  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0314-6024228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乡镇计生办初审和受理→材料是否齐全(如若材料不全,则返回到乡镇计生办补正,若材料齐全,进入计生局审核)→计生局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如若材料不全,则返回到乡镇计生办补正,若材料齐全,办理技术服务鉴定→办理技术服务鉴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