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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鉴定审查

 (一)事项名称 病残儿鉴定审查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修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三)申请条件  生育的独生子女因各种原因致病、致残的,目前无法治疗或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办理材料  病残儿及其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父母的结婚证;病残儿医学检查证明(两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病历
 (五)办理地点  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01
 (六)办理时间  周一周五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
 (七)联系电话  0314-6024228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信息→乡镇计生办初审和受理→材料是否齐全(如若不齐全,则返回到乡镇计生办补正,若齐全,到计划生育服务站审核)→计划生育服务站审核→材料是否齐全(如若不齐全,则返回到乡镇计生办补正,若齐全,到技术服务站初步鉴定)→技术服务站初步鉴定→局领导审核→上报市计生委→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