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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公证事项

 (一)事项名称 遗产继承公证事项
 (二)设定依据  《继承法》等相关规定
 (三)申请条件  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提出申请
 (四)办理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出生日期、死亡时间 2、被继承人配偶情况说明 3、被继承人共有几个子女及姓名 4、被继承人的父母名字,是否死亡,如死亡提供死亡时间 5、现住址
 (五)办理地点  平泉县公证处(平泉县金世纪嘉园C区对面)
 (六)办理时间  全年受理
 (七)联系电话  6022052
 (八)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