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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房屋翻建

 (一)事项名称 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房屋翻建
 (二)设定依据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三条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保护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三)申请条件  需要对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房屋翻建申请的事业单位、或个人企业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有建筑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五)办理地点  平泉县地方道路管理站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6207522
 (八)办理流程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核--受理并当场出具受理通知单--初审(现场勘查)--审核--需要听证的,向社会发布《交通行政许可听证公告》或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告知听证权利书》二十日内组织听证--批准--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特殊情况,可延长十日),做出许可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