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
木材运输证的核发 |
(二)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
(三)申请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 |
(四)办理材料 |
1、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2、检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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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地点 |
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
(六)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七)联系电话 |
03146089586 |
(八)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向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2、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核发木材运输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