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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一)事项名称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二)设定依据  《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三)申请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因进行建设或者其他活动确实需要砍伐或者移植城市树木的,必须报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禁止擅自移植、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确需的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
 (四)办理材料  1、申请书,载明拟迁移、砍伐树木的品种、数量、规格、位置等内容一份;2、权属人意见书一份;3、迁移、砍伐树木位置地形图一份;4、树木迁移、砍伐方案,技术措施和补救措施计划书一份;5、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另提交建设项目备案或者核准文件、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办理地点  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资项目科窗口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七)联系电话  03146051610
 (八)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